把握车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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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8 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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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市场化以后,大多数产品已经不再使用全国一致的“统颁条款”,各保险公司在拟订条款时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由于行业标准缺失,部分保险合同中出现了问题条款。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和产品之前,应当把握条款中的关键内容,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首先,把握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
该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核心利益所在。
2013年4月25日
车险续保决定能否享受明年的优惠 能否享受明年的优惠
年底是续保旺季,保险公司竞争也相当激烈,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有的赠送服务、有的赠送油卡等,在年底续保优惠确实不少。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市场上车险五花八门,但车主选择车险还要根据自身的需要。由于明年就可能实施新的费率和条款,提前购买未必更加优惠。
对于车险即将到期的车主来说,提前续保也是相当重要的。由于目前车险保单生效日期都是缴费投保后的“次日零时”,投保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起讫日期。所以,车险续保想要保证能够不出现“空档”,投保人最好提前几天投保下一期保险。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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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有关负责人11月20日表示,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成工作组,组织制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紧张有序地制定过程中。各经营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和行业车险联合信息平台正在积极准备,力争在年内颁布,并尽快实施。
据介绍,“互碰自赔”是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各事故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
这位负责人表示,“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
查看全文>> 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汽车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汽车保险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留意以上汽车投保注意事项,让你的汽车保险消费更有保障。...
查看全文>> 承保质量不到位。核保功能没有很好的体现,当前仍停滞在保单的“要素”核保上,没有从“要件”上进行核保。理赔与产品互动不够,风险高的一些险种和客户群还未得有效控制,“重保费轻理赔”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承保说“不”的过少,与理赔形成鲜明反差,承保风险管理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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