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发生损害后为车辆定损理赔有四步
所属分类:
2013-4-8 20:34:15
加入收藏
保险理赔程序
当车辆发生损害后,车主可将车开至经销商处经过以下四步为车辆定损理赔。
第一步: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案件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第二步: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第三步:照相定损保险公司人员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第四步: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交接钥匙,确定接车时间提示:有些经销商直赔的数额有限,如亚之杰伯乐,超过2000元以上的重案,就需车主到保险公司自行报销。
保险理赔要点
1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交通主管部门或事故处理主管部门报案。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如是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解决事故
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即可修理受损车辆;与第三者及事故处理主管部门一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提交单证,领取赔款
事故处理完毕后,在10日内将索赔单证交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4特殊案件的报案手续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派出所或刑警队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同时登报声明。在48小时内携带个人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勿必随身带的证明包括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
2013年3月24日
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
现所讨论的“第三者”源自保险法中的责任险制度,我们首先应当看什么是责任险。保险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立法很明确,第三者就是有权向被保险人求偿,被保险人也负有向其承担赔偿义务的人。该第三者是相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产生的第三者,而不是相对于车辆和车体的间隔来区分产生的第三者。实际上,第三者是个不特定的主体,其只是一个有范围限制的集群概念,只...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