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一般的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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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9 1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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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后,如果保险双方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内容有异议或保险标的有变动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保险人应通过缮制批单予以更正或补充。批单是保险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部分。如果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转卖、转让或危险程度增加等情况,而被保险人又未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的变更事项为:
(1)被保险人变更: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
(2)保险车辆增、减危险程度,比如货车从运输普通货物到运输危险品的转变等。
(3)保险车辆变更使川性质。
(4)被保险人增、减车辆设备。
(5)被保险人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
(6)被保险人要求加保附加险种。
(7)保险期限的变更。
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上述变更事项,被保险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以批单方式批改保险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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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1
新车价投保 旧车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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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专家表示,现如今新买车的车主主要是将车辆作为自己上下班的代步工具,车主自己是车上重点需要保障的对象,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建议给自己投保一份 10万的司机险。而在乘客险方面,如果乘客乘坐车辆的几率大,可以投保5...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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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的烦恼并不是个特例。车辆受损零部件在理赔时,是维修还是更换,保险公司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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