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的规定不符合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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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9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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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公平原则。
交强险费率浮动,是利用保险原理和利益机制来减少交通事故,而非通过强制收费的形式对交通违章加重处罚。交通违章已受过罚,如还要对同一行为强制收费,不免让人认为其实质无异于重复处罚。
就交通现状,车主们得到费率下浮30%的奖励很难;拿到上浮费率倒不费吹灰之力。交强险费率与各类违章挂钩,即使奖罚分明,也显失公平。
电话车险(网络车险)是新兴的投保模式,由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电话和客户直接交易,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的车险直销。价格更低是电话车险(网络车险)的最大优势。电话车险专属产品省去了中间环节,把保险公司支付给中间人或中间机构的佣金直接让利给车主,使车主在体验便捷投保的同时更享受到比其他渠道更低的价格。电话车险可以自主选择,组合方便,购买便捷。电话车险还结合了互联网的优势特点,电话车险与网络车险正渐渐成为一种趋势。
电话车险在美国、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已成主流。在英国,超过50%的车主选择通过电话投保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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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损失险
对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日
理赔时按保险合同中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计算赔偿额 第一条 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特约本条款。
第二条 特约了本条款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一个绝对自负额并可以依其所选定的自负额享受对应的费率调整。
第三条 赔偿处理时,按保险合同中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计算的保险人应付赔款金额低于选定的自负金额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高于选定的自负额时,保险人在扣除选定的自负额后,对高于部分予以赔偿,其赔偿计算公式为:保险赔款=按车辆损失险计算的赔款金额 — 选定的自负额其中“车辆损失险计算的赔款金额”按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1日
自事故发生时,超过诉讼时效,保险公司就不予理赔 自事故发生时,如果人寿保险超过5年、非寿险超过2年不报案,就会超过诉讼时效,保险公司就不予理赔。 实际案件中,客户绝大多数都会及时报案,几乎不会出现报案错过时效的情况。报案后进入理赔程序,理赔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我们现在还有个别持续三四年还未完成赔付的案件,这在业内称为“未决赔案”。 需要特别提醒各位消费者的是,虽然保险索赔的诉讼时效较长,但是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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