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最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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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16: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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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商业三者险的范围比较广,但是还是必须注意的是被保险的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车辆,不管你是机动车还是专业车。另外
阳光车险提醒您,最好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因为那样可以让您更快捷、高效的获得理赔的服务。
或许不少人都在疑惑,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是第三者,而三者险的对象也是第三者,那么还有没有必要再买呢?阳光车险告诉您,买商业三者险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是交强险的延续。交强险一般保险金额较低,三者险可以增加对第三者的赔付额度。
现在通行的《交强险条款》规定:在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那能否据此推出“受害人因伤致残,误工等费用,保险公司该赔;而受害人只伤未残,其误工等费用保险公司不赔”的结论呢?请看以下案例。
上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0日
杭州制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办法 11月19日起,在杭州市区道路上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不必再等交警赶到现场处理,当事人经自行协议处理,可直接到新成立的杭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定损和理赔。
据介绍,省保监局和杭州市公安局反复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制定了符合杭州市特点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办法:
——取消财产损失3000元以下才能自行协商的限制。机动车之间发生无人员伤亡、仅车辆损失、车辆能自行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交警部门表示,这是因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执勤民警...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8日
消费者在买新车当天撞人赔偿30万,新车购买保险最好约定即时生效 从南岸区法院获悉:彭水人刘先生花5万元在重庆买了辆新车,当天开回彭水途中将人撞残,赔了30万元。为此,刘先生将汽车销售商告上法庭。这可以说是我市首例汽车保险次日生效官司。
5万元买辆新车
当天撞人赔30万元
刘先生告诉法官,2010年10月24日,他到南岸区一家汽车4S店,买了辆价值49800元的奇瑞旗云轿车。保险由4S店代买,他为此支付了4000元保险费。
刘先生诉称,购买新车手续当天办完。下午3时,他和自己请的驾驶员郑先生一起,高高兴兴把车从4S店开走。...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0日
关于车险中代位求偿权的案例分析 陈女士于2004年6月起连续5年购买了上海某保险公司的车辆碰撞险(保额为25万元)及其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等一系列附加险,在2008年3月,陈女士驾驶的奔驰车在高速行驶时因超速将一位横穿高速公路的男子甲撞死。交通部门认定陈女士负次要责任,即自己承担30%的损失。经过保险公司定损,陈女士累计因汽车损害而花费15万元修理费,同时,由于陈女士同时购买了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对此保险公司需要向甲某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共计1.2万元。 陈女士认为,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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