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借车前最好有一份担责协议
市民吴某将自己租来的轿车借给中学生刘某使用,后被刘某辗转借给别人并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吴某也作为连带责任人被伤者诉至法院。昨日记者获悉,房山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承担事故30%的责任,赔偿伤者王某7413.9元。2011年8月,中学生王某与同学沙某等5人开车去十渡游玩,期间由沙某驾车。在当晚回家途中,沙某驾车逆行撞到树上,造成王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沙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该机动车为吴某以300元每天的价格租来后,借给未成年人刘某使用,后又被刘某转借给沙某使用。
据介绍,事故后,王某前往医院住院治疗,伤情经诊断为脑挫裂伤、左前臂皮肤挫裂伤,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4713元。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同学沙某、借车人吴某赔偿其相应损失。
王某表示自愿放弃对同学沙某的赔偿请求,仅要求借车人吴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汽车是危险工具,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车辆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根据查明的事实,吴某从租赁公司承租该肇事车辆,将车辆交给刘某使用,而刘某系无驾驶资格的未成年人。刘某又将车辆交给沙某使用,导致事故的发生。吴某放任危险的发生,其行为与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故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据此,法院遂判决被告吴某承担30%的责任,赔偿王某各种损失7413.9元。
借车前最好定担责协议
给亲朋借车,是有车族经常碰到的事。一旦别人开自己的车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除了来年就尝到保险费率上涨的苦果外,还有可能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借车前要确认自己的爱车是否已上了保险,车况是否正常。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允许,驾驶投保车辆造成事故的,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因此,车主在借车时应当明确告知借车者未经其允许不得将车转借给他人,如此,方能在事故发生后获得保险赔偿。
车主将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或者聘用、雇佣驾驶人,都应当核查对方驾驶证件的有效性。如果对方存在驾驶证无效、驾驶证被暂扣、扣留、吊销,或者是无驾驶证、准驾不符等情况,都不应该出借爱车,否则因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