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500元保费换来100万元赔金

 所属分类:  2013-4-12 21:36:01    加入收藏

2月20日上午,农女士的家人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手中拿到了一笔100.45万元的支票,作为亲人意外身故的理赔款和按合同退回的4500元保费,这成为该公司在广西的最大一笔单人理赔金。这一事件反过来提示了一个受人忽视的现象:许多人买保险看中的是保险的分红功能,真正防范意外的意外险,却较少受到关注。   

案例:4500元保费换来100万元赔金   

2011年3月2日,农女士接到太平人寿广西分公司电销部门员工打来的电话,了解到有一款每月缴费450元的长期意外险产品,有最高达100万元的意外保障。经过考虑,农女士购买了这份保险并开始按期缴纳保费。   

2011年10月1日,农女士与家人决定自驾车到丈夫的老家四川游玩。当晚10时多,小车经过贵州一个高速路高架桥时,撞到一个落在高速路上的货车大轮胎,车辆一时失控,农女士与女儿一起摔下了三四十米高的高架桥。因天黑路陡,农女士被抢救上来时已停止了呼吸,她的女儿也因摔伤被送进了医院抢救。   

事发后,还沉浸在失去亲人伤痛的农女士家人,想起农女士生前曾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购买有保险,赶紧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处理完农女士的后事,农女士的丈夫才来到保险公司。在整理理赔所需材料时,他们更是一直在忐忑中等待事故发生地交管部门的认定书。   

得知这一消息后,理赔人员决定先行受理理赔材料。同年12月14日,受益人将理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接到客户的理赔材料后,理赔人员委托贵州当地太平人寿的理赔调查服务人员,前往当地交管部门核实了解事件详细经过,经理赔人员缜密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真实性及具体经过。经广西、贵州两地理赔调查人员的努力,案件性质得以查实,排除了自杀、无证无照及酒后驾驶等除外责任事由,明确本次事故属保险责任范围。   

最后,农女士的4个直系亲属,父、母、丈夫及未成年的女儿作为受益人,获得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给农女士的100万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还拿到了已缴纳的4500元保费。   

2月20日上午,受益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想起自己亲人去世的事情,还十分激动,但又感怀于农女士为家人留下了一笔不小的“保险财产”,让自己未来的生活有所保障。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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