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期间常见的保险隐患

 所属分类:  2013-4-12 23:11:18    加入收藏

编辑部的一个同事,很欢喜地提了一辆洋气香槟色的索纳塔八,第二天就美滋滋地开回公司了。中午约上三五知己外出吃饭,顺便庆贺提车之喜,谁知道就出事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突然倒车,同事闪避不及被大货车的后保险杠从右前门到右后门刮出了一条“动感腰线”。下面为手机拍摄的事故现场图

    整个事情,从驾驶角度而言,大货车负主要责任。但由于同事的车连临时牌照都没有,属于无牌上路,所以经过现场协商,最终判定同事负全责。

    最后的结果是大货车无损不需要赔偿,同事车辆定损总金额不超过2000元,保险公司直接进行了理赔。不过,从这个事故当中,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些新车期间的保险隐患。

       新车保险隐患一:保险未到生效时间

   保险并不是一购买,当场就生效的,会有一个生效时间。而保险的生效时间都会在保单上与明。上面编辑同事的事故当中,值得庆幸的是车辆的保险已经正式生效,否则将不会获得保险的理赔。

    在车辆保险合同中,交强险的生效时间为出合同后当晚12点后。而商业保险则要视保险公司出保单的速度,保险会于保单出后当晚12点后开始生效。

   新车保险隐患二:未上牌车辆遭盗抢保险公司可拒赔

   上面的事故当中,同事最后负全责就是因为车未上牌。但事实上如果车辆发生盗抢,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保险单上都会有“新车如果在未正式上牌时遭盗抢,盗抢险将不生效”的免责条款。这种免责条款,一般会附在保险单背后的细则内,有时也会通过手写或者机打的形式写到保单内,建议车主在收取保单时,针对这些条款细看一下。

   新车保险隐患三:无牌出事故保险可拒赔

   在前面的编辑同事的案例中有提到,因为定损不超过2000元,按交强险出险,所以理赔流程还是很顺利的。但是如果车辆定损或者赔偿超过2000元,则需要动用到商业险,这时保险公司则可以选择拒赔。

   车主买了新车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申请临时号牌上路。所以保险公司拒赔。无牌上路出事故,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在都会跟保险人说明。如果明知保险免责依然无牌上路的话,出了事故也就只能自作自受了。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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