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是不负责赔偿的

 所属分类:  2013-4-13 14:05:44    加入收藏

今年6月,张小姐投保车险时,并附加车损险的“不计免赔”。和大多数车主一样,张小姐认为,“不计免赔”就是针对“免赔”的,不管什么情况,出险就可以得到全额赔偿。


    前不久,张小姐外出办事时发现车身被人用利器划伤。当时她没怎么在意,直到理赔时被告知车身划痕险有15%的免赔率,这意味着要自行承担15%的维修费。张小姐感到纳闷,明明保了“不计免赔”,怎么不能获得全赔呢?


    事实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就都可以得到全赔”的观点是一种误解。车险中的“不计免赔”,其实是一种附加险,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张小姐购买的“不计免赔”对应的是主险,即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作为附加险的划痕险不发生作用,因此在车身遭划伤时,还是需要自己承担15%的损失。


    业内人士表示,“不计免赔”并不是万能的,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与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如发生车损险事故,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但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不计免赔”也是不起作用的。


    此外,在关注“不计免赔”的同时,消费者同样不能忽视“绝对免赔额”的概念。如有些车险产品条款内设有绝对免赔额,通常对于500元以下的小额车损不予理赔。如果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有“绝对免赔额”,保险公司所支付的理赔款将会扣除“绝对免赔额”部分。解放


    购买车险后


    保险公司“五个不赔”


    岁末年初,是车辆续保的高峰期。保险专家提醒,车主购买保险后发生事故或出现损失,保险公司在以下五种情况下不负责赔偿。


    1、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2、加装设备出现损失,不赔。


    3、车上部分零件被盗,不赔。


    4、发生事故后车主放弃追偿权,不赔。


    5、维修期间车辆出现损失,不赔。

2012年9月16日

桂林交强险成为了每位桂林车主必投的险种
    “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句话大概都听说过。去桂林欣赏奇山秀水的海内外游客络绎不绝。在带动了桂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考验了桂林的交通能力。路上的车多、人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自然也就高了许多。桂林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为行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及时的保障,对驾驶人的合法权益也起到了保护作用。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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