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忌超额投保车险

 所属分类:  2013-4-13 22:32:57    加入收藏
切忌超额投保

   夏先生2005年6月买了的车,新车当时的购置价为20万元,购车的同时夏先生购买了车损险,当时是按照20万元确定的保额。去年续保时夏先生仍按照 20万元的保额投保。今年三月份,夏先生的车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坏。夏先生在理赔时,保险公司答复只能按照车辆当时的实际价值16.7万元 进行赔偿。夏先生觉得很吃亏,明明是按照20万元保额投保的,怎么只能按照16.7万元理赔,多缴的保费不是浪费了吗?

保险专家解释说,保险遵循的“补偿性原则”,即理赔的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的价值。这是为了防止车主通过保险事故得利。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当时的新车购 置价扣去折旧的金额确定的。夏先生的车在发生事故时,市价只有18万元再扣除折旧费用,实际价值只有16.7万元。

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注意车价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自己投保的金额,以免多花了钱还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而作为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告知投保人,不要超额投保。

2013年5月3日

2012年的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
    2012年车辆购置税税率   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计税价格为 不含增值税的购车价格   举例说明 您所购车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w 增值税为17% 那么你在购车时支付费用为 10w+10w*17%=11.7w 而您所需要缴纳的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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