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识别代理人,掌握不被“忽悠”的妙法
所属分类:
2013-4-14 16:08:58
加入收藏
慧眼识别代理人,掌握不被“忽悠”的妙招
通过代理人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也是消费者不错的选择。但是现实中消费者因代理人夸大其词的销售误导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那么如何防止被忽悠呢?
我们建议消费者首先在选择代理人时,要看一看其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或通过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确认代理人身份的合法性,以防遇到“李鬼”或是买到假保单从而影响日后的保险服务。
其次,“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消费者应当索要保险条款并仔细阅读,尤其要了解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涉及赔偿责任和权利义务的部分,防止个别代理人片面夸大产品保障功能,回避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
再次,还可以致电保险公司或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进行相关信息的了解与查询。
2013年6月10日
爱车出险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为什么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专家解释称,按《重庆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一般小事故,报案后双车可一起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单方小损失事故可在现场定损事后索赔。而这些,都必须是第一时间报案才能处理。
另外,如果车主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极有可能会怀疑事故的真实性,从而启动拒赔程序。这样,车主就会遇到索赔麻烦。...
查看全文>> 车辆损失险
解读:指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修车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适用范围:所有车辆。
实用指数:★★★★★
专家建议:肯定要买。但要注意,车价不断在贬值,一旦出现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况,保险公司会按你索赔时的市价再减去折旧进行赔付,因此,当初购买车险时,以为自己保得更高保费自然也高,显得不切实际。...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9日
擅自改装被保险车辆,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被保险人擅自改装被保险车辆,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敏诉称,其为自己所有的波罗牌小轿车在被告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等险种。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原告因此支付维修费及施救费14893元。但被告却拒绝理赔,故起诉要求被告给付保险金14893元及利息618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认为,原告张敏不是被保险人,张敏没有权利作为原告向我方主张保险金。此外,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8日
消协代表:车险条款违反《保险法》 消协代表:车险条款违反《保险法》
参加此次这次研讨会的还有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主任陈剑女士,她所提出的四个观点,个个“扎着在座公司人士的心上”。
她表示,“保险法的第55条,第3款,就是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对于这个实际上我们也看了一下,我们现在保险业内的ABC条款,其中B款里面有一个专门的说法,投保的时候不得超过新车的购置价来进行投保。否则超过这个部分,视为无效。实际这里有一个概念置换,你前面是不能超过保险价值,但是如果是一辆旧车的话,投保的时候它肯定是低于新车购置价的...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