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险的理赔纠纷是否已经成为车主和保险公司争议的焦点
随着购车族队伍的日益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居高不下。车险成了车主买车时最关注的问题。作为附加险的不计免赔这一项往往会被多数车主忽视。车险设置一定的免赔是国际上的通行的做法。一般而言,车险的免赔额或免赔率在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规定,也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单独约定。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免赔额越大或免赔率越高,所需缴纳的保费就越少。
所谓的不计免赔,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应当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里要提到一个免赔额的概念。免赔额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有一部分是要由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与保险公司无关。而购买了不计免赔,就相当于这部分免赔额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了。比方说,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事故的免赔额300元,发生保险事故了,车主的损失在300元以下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损失超过300元的,保险公司赔付300元以上的部分。而如果车主在事先办理了不计免赔,无论是300元以下还是300元以上,保险公司都得进行全额的赔偿。
但是,是不是只要保了车辆的不计免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付呢?答案是否定的。在这里要提醒各位读者,办理保险的时候,无论是什么样的险种,都要看好条款,许多险种设定的原则可能会使你掉进“陷阱”里。
不计免赔险除外责任有以下两种常见的情况:
第一种:保险公司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车损事故设立30%的免赔率。由于找不到第三者,通常难以客观判断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这类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险理赔范围内的。通俗的讲,例如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子被人撞了,而且他又找不到撞车的人,那么不计免赔险是不起作用的。
另一种是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若购买了全车盗抢险的不计免赔,原则是按照当时的实际价值赔付,但实际上条款上关于免赔的规定还有很多,比如钥匙少了,当时不是你自己开车,是否在非营业性的停车场、院或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发生盗抢损失的等等。
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小额的车损事故,如果客户也希望保险公司能够给予理赔,那么可以选择购买不计约定额特约险,通过多缴纳保费,从而享受最全面的理赔服务。机动车辆保险时可供选择的空间非常大,因此,客户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
近来,有关不计免赔险的理赔纠纷成为车主和保险公司争议的焦点。对于不计免赔险,车主有哪些需要了解的呢?下面,保博士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有关“不计免赔”的小知识。
找不到第三者 绝对免赔率30%
根据保险条款:发生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找不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因此, 保博士提醒车主,尽量将车停在有人看管的地方,这样可以保障汽车的安全。
超出投保约定 增加免赔率10%
车主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驾驶人或其他内容做约定,如果超出了约定内容,则会增加免赔率。比如,如果投保时指定了驾驶人,而发生事故时并不是指定驾驶人在开车,增加免赔率10%;如果投保时约定了行驶区域,但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全车被盗抢 绝对免赔率20%
车辆被窃,但车辆并未按规定停放在可以停车的地点,即使该车已经上了盗抢险,也不能获得全额赔付。按照保险条款:车辆全车被盗抢,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另外,车主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汽车自燃损失 绝对免赔率15%
附加险“自燃险”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保险人在附加保险金额内,按出险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