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保险公司靠投资弥补承保亏损
部分车主续保交强险时,将可享受保费最高下浮30%的优惠,不过前提是在过去驾车的三年内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这些私家车主每年只需要缴纳665元的交强险保险费。
交强险保费的浮动制度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费率下浮。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今年7月后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根据人保财险出具的精算报告,由于今年保费可以下浮至最高的30%,预计2009年费率水平将在2008年基础上下降4.9%。
根据2007年的《暂行办法》,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3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2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浮动。
而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30%。不过,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据记者了解,这六个因素中,互相并不叠加。如果车主同时满足了多个浮动因素,按照向上或向下浮动的高者计算。车主保费的变化得到的“优惠”和“惩罚”都不会超过30%。
今天起,投保人续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会向其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告知被保险机动车上年度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记录、对应的浮动比率及应交保费等信息。解读
五大状况交强险不浮动
尽管交强险浮动制度已经实施了两年,不过可能还有不少车主并不了解哪些情况会影响来年交强险保费。是不是为了减少不良记录,自己的车剐蹭了,就不能向保险公司报案?自己的车跟别人撞了,一定会影响来年保费吗?
不上浮 有责事故不报案
事实上,保费上浮因素必须符合有责和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两个条件。如果车主发生了有责事故,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不界定为上浮依据。
那么,在发生事故后,车主会不会倾向于选择私了?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建议说,来年保费最高上浮也是几百元,如果发生几十元的小碰撞事故,车主可以选择不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如果损失超过几百元,相比而言,车主还是向保险公司报案较合适。
不上浮 爱车撞墙撞桩
车主在地下车库发生撞墙撞桩事故,并不属于交强险赔付的范围,而是商业车损险赔付。一般人可能会把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混淆,也就是说影响交强险费率浮动的只会是双方、多方事故。单方事故发生并不会导致来年交强险保费的上浮。
不浮动 新手首次投保
对于刚刚买车的新手们,第一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会发生浮动。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后,前一位车主的事故记录并不会影响下一位车主,新车主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因为交强险费率浮动是建立在原车主来年续保情况下的。
不浮动 临时上路“短保”
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其他投保短期交强险的车主,还应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费,并按照暂行办法标准浮动。
此外,如果车辆被盗又追回,只要车主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不下浮 变更投保地无证明
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如果车主能提供证明文件,可以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不能提供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成绩单分析
多数公司靠投资弥补承保亏损
6月29日,保监会公布了交强险两年半来的“成绩单”。从2006年至今,交强险已是第二次对外公布其完整年度财报。令人遗憾的是,这份财报让很多老百姓都“看不懂”。
记者就此分析了26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审计报告,发现首个半年经营情况基本处于亏损,从2007年开始就已经明显出现了差异,而投资收益在大多数公司的经营利润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称,在车险业务中,承保利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少公司是依靠投资收益来弥补亏损。
为什么有公司赚20多亿,有公司亏10多亿?
“承保业务有很大不确定性”
记者发现,在2008年年度里,有16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经营亏损,还有10家实现了盈利。
其中尽管投资收益亏损,但大地保险和安邦保险仍然实现了2008年的盈利,说明承保业务利润反而弥补了投资的不足。
从整体26家公司来看,交强险投资收益分别为2.4亿元、34.6亿元和7.3亿元,2007年的投资向好帮了不少公司的忙,但随着2008年资本市场的走弱,一些公司的经营情况明显受到了影响。
保险公司一位人士分析称,“从两年半的经营情况来看,有公司在交强险业务上盈利20多亿,也有公司亏损10多亿,经营状况已经明显差异化。多数公司都是依靠投资收益来弥补交强险承保亏损,当然承保业务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个别公司撞上的车主刚好是事故高发车主。”保险协会人士则认为,各家公司规模不同,造成交强险费用率的差异。此外,承保车型、管理水平以及资金投资运用的差别都会导致不同公司经营结果有差距。
为什么6家公司两年半一直亏损?
“投资和承保两个轮子都没转起来”
在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两年半时间里,除了4家没有从2006年开始经营交强险,有8家公司首个半年亏损,但在2007年和2008年都实现了经营利润。而有6家公司两年半都是亏损的,还有8家公司起码有一个年度是盈利的。
由于交强险的初期成本费用,一次性在首个半年里列支,导致了几乎所有的公司在2006年下半年经营交强险时都是亏损的。但是到了2007年,各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在6家两年半全部亏损的公司里,包括中华联合、民安、都邦、大众保险、渤海保险和安信农业保险。中华联合是这6家公司中最大的一家公司,在一些地区的车险业务甚至进过前几名,其2008年的交强险保费收入是128.3亿,为人保财险同年交强险保费的24.4%。
保险公司人士称,两年半一直亏损的6家公司,只能说明其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两个轮子都没有转起来。
商业车险费用是否被纳入交强险中?
经营费用率降至31.7%
影响交强险承保利润的两个因素包括赔付率和经营费用率。而在保监会此次发布的交强险成绩单中,经营费用率已经从首年的124.3%下降至2007年的39.2%和2008年的31.7%,2008年交强险费用率较2007年下降了7.5个百分点。
而在交强险经营的第一年里,有人士对占保费收入三分之一的经营费用提出过质疑。对于用“一套人马”同时去经营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很难说是不是有商业车险的经营费用被纳入了交强险中。
据此次交强险成绩单披露,在2008年交强险的177.3亿元经营费用中,外部费用占56.7亿元,其中包括营业税及附加30.5亿元,中介机构手续费佣金19.3亿元,保险保障基金等6.9亿元,而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及管理费用为120.5亿元,业务及管理综合费用率为21.5%。
“这一费用率水平低于商业车险的费用率,也低于强制保险政府代办制模式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平,比如日本的整体费用率是35%。”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
覆盖六成以上赔案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在限额的确定方面,保监会等部门参考了多种因素。
首先,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从而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从2001年至2004年机动车三者险赔偿数据来看,这一方案可以覆盖约60%的死亡伤残赔案、70%的医疗费用赔案和65%的财产损失赔案,解决了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此外,责任限额的确定还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并考虑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者支付能力等因素。
目前赔偿责任限额6万元约为我国人均GDP的4.3倍。这一比值高于美国(1.4倍)和我国台湾地区(3.7倍),低于日本(7倍)
和韩国(7倍)。而与当前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最低限额5万元接近,又可避免责任限额过高导致的保费大幅上升。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从国际经验看,责任限额水平一般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从低到高逐步调整。韩国、美国、德国等也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