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的程序一:第一时间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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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1 14: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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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的程序一:在车辆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进行报案,根据规定,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和刑警队,而保险公司理应在48小时内获得报案通知,同时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出险现场进行察看。而当汽车在异地出险,车主务必立刻报案,并且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而绝不能进行自行维修或者人力推车以免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造成车损扩大,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不予理赔。同时,车主还需在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
删除14项免责条款
征求意见稿弱化了责任免除,提高了车险保障能力。
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14条责任免除,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或被未投保交强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等,在征求意见稿中都被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减少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将非故意过失不作为责任免除。比如驾驶证未年审,以往保险公司...
查看全文>>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交强险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引发的诉讼。原告王先生最近可谓麻烦连连,先是发生了车祸,为伤者承担了全部的治疗费用,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却遭到拒绝。他想不明白,自己的车明明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为什么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车主:不给我赔偿 保险公司:手续不齐 正在等待
法庭上,原告王先生说,2009年10月的一天,他开车在朝阳区三间房乡镇府门口,与一辆安装了动力装置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者李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虽然...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3日
新《保险法》:因受益人故意致残,被保险人获赔付 权利二
因受益人故意致残,被保险人获赔付
与财险不同,人身保险合同中存在“受益人”这一主体,且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
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
与上述相类似,为了防范某些企...
查看全文>> 车损险省钱小窍门: 车损险保额一般是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的,而新车的市场价格逐年递减,所以在每年投保时查询一下车辆价格根据当前市场价投保是节省保费的合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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