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足额投保难以发现

 所属分类:  2013-4-21 20:37:46    加入收藏

不足额投保难发现

“虽然事故定损3000元,但由于您爱车的损失险属于不足额投保,我们只能按比例进行赔付,赔付金额为1500元。”接到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反馈电话,上海车主张先生显得很无奈。

张先生年初以5万元的价格,从二手车市场购进了一台2005年的桑塔纳轿车,并且市场中介答应赠送张先生一份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内的一年期车辆保险。

随车拿到保单后,张先生并未仔细核实。可是上个月,张先生驾车经过南浦大桥时,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张先生负全责,定损3000元,但保险公司在查阅张先生保单后,却只同意赔付1500元。郁闷的张先生拨通了该保险公司的投诉热线,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针对张先生的情况,记者随即咨询了该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上海市车辆商业险平台上的显示,张先生该款车辆的重置价为10万元,而张先生车辆的车损险只投保了5万元,属于不足额投保,所以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也只能按照比例进行赔付。

据了解,实际车损险的保额是按照重置价计算的。所谓重置价,通俗理解就是该款车辆的新车价格,保险公司也是按照最新的配件价格来赔付的。所以车主投保时如果选择不足额投保,保险赔付时也只能按照比例进行。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副秘书长孙维康表示,上海车辆商业险进平台后,只是统一了原来各保险公司间“五花八门”的车辆新车购置价(即“重置价”),并且将车型更加细化,做到更加科学。“但投保还是按原先规定进行的,如果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车辆不足额投保的话,保险公司还是可以操作的,理赔时也会按比例赔付。”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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