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上牌“过期”须缴购置税滞纳金
车辆购置税的交款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 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因此,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购买之日国税机关是以“发票开具之日”为准。
注意:上牌“过期”须缴购置税滞纳金
消费者金小姐前阵子花了18万元购买了一款紧凑型轿车,此前因一直犹豫给车辆挂沪牌还是外牌而耽搁了时间,当她最终在几个月后取得沪牌额度准备给车辆上牌时,却被告知因上牌“过期”需要交纳车辆购置税滞纳金。
对于购置税罚款金小姐显然有些措手不及,而记者也针对购置税滞纳金这一问题,通过网络对1316位车主进行了调查,几乎没有人清楚购置税滞纳金是怎么回事,甚至就连沪上一些汽车经销商销售人员也对此一知半解。“还有这样的规定吗?”这是记者在进行调查时,大部分消费者的第一反应。“我从未听说过购置税有滞纳金这一说法。”车主吴先生的话具有代表性。
记者随后在《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看到,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应当一次缴清”。另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尽管相关规定中的确存在“购置税滞纳金”一说,但对于多数消费者而言,绝不会愿意承担这笔似从天降的“从未听说过”的费用。为了“逃”过滞纳金的支付,一些消费者希望经销商能够为其重新开具购车发票。但从调查反馈中获悉,几乎没有经销商愿意为消费者重开发票,即使有部分商家愿意,也要求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应的发票增值税。“4S店作为销售方已经为客户提供了商品发票,且原发票并没有任何错误,车主并不是发票遗失导致不能上牌才需要重开发票,所以我们是不会为客户重开的。”沪上一家汽车经销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金小姐所遇到的情况,显然是因为在购车前对车辆上牌时间没有明确计划而导致。其实,想要规避购置税滞纳金问题并不难——那就是先拍牌再买车。目前,上海市场上基本没有车型提车超过3个月,大多商家都能在1个月内提供消费者所需的车辆。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先拍沪牌再买车,不仅能够省下时间尽快开车上路,不必担心临时牌照是否将要过期的尴尬,也能够避免类似购置税滞纳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