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执行以新车市场价为投保金额
一位吴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购车时间为2008年,车辆购置价为199800元。她所出示的在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三年商业车险保单上显示,保单上每年的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均为199800元,但每年的全车盗抢损失险的金额却逐年递减,分别为199800元、185414元、171029元。对于这样的保险金额,吴女士也表示十分惊讶,从来没有研究各项保额,没想到这就是高保低赔。“都是保险公司说多少金额,我就按多少金额来付,从来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这么多名堂。 ”
记者就吴女士的保险情况采访了保险公司,对方告诉记者,吴女士当时因为贷款,连保了三年车险,所以机动车损失险金额都按吴女士一开始购车款为标准,而盗抢险损失是按每年损耗来计算的。当记者提问,为何第二、三年的保险金额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规定的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而盗抢险却按折旧来计算时,该工作人员回复,他们公司机动车损失险金额都是以市场上新车购置价为标准的,赔付时都是按每年的折旧损耗来计算的,而且所有保险公司都是按这个来计算保费、金额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吴女士还要保次年的车险,就目前来看市场上新车购置价应该为167800元,不过工作人员附加说,吴女士还可以选择同款车型17万和20万的保险金额。
而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吴女士咨询到的新车购置价标准也为167800元。同样,在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那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报出车子的型号车架号,就能从车架库里调出相应新车价格的最低价进行投保,而此车架库是全国统一的,所有保险公司都可从车架库里调出相应的市场新车购置价。
记者看到,吴女士保单背后的《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7版)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十一条保险金额规定“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自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一)按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二)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 ”而相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中的保险金额规定,少了对投保时被保机动车实际价值的确定。
对于可能多支付的保费,吴女士表示保险公司的行为有欺骗的意味,以往的保费就不追究了,但如果次年的保费还是这么收,那她准备维权了。
2012年11月8日
什么网站投保车险比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