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地址
郑州交纳购置税地址:
征收机构: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范围:
1、全市的汽车、电车;
2、郑州市区(不含上街)的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
办公地点:
郑州市北环江山汽车广场(陈砦花卉市场对面)
联系电话:
63790850
63795921 63795905
征收机构:
巩义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范围:
巩义市辖区的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
办公地点:
巩义市行政审批中心(陇海东路)
联系电话:
64560058
征收机构:
新密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范围:
新密市辖区的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
办公地点:
新密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南环路矿区税务所院内)
联系电话:
69777771
征收机构:
新郑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范围:
新郑市辖区的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
办公地点:
新郑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玉前路东段)
联系电话:
62595519
征收机构:
登封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范围:
登封市辖区的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
办公地点:
登封市行政审批大厅(中岳区办事处东侧)
联系电话:
62857588
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
新车购险尽量全面
在购买了强制规定的交强险后,新车主还需购买一些必要的商业险种,其中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单独玻璃破碎险、划痕险等险种。
以价格为10万元的5座以下乘用车为例,平安保险的车损险为2166元,第三者责任险为812元,保额为5万元。盗抢险也是根据投保车辆的价格来进行换算的,价格10万元的车保费为540元。车上人员险多按照每辆车5个人来计算,保额分别为5000元和10000元两种,保费分别为100元和200元左右。另外,专家建议,一定...
查看全文>> 一变
二手车险未过户也有效
李先生去年10月买了一辆二手车,原车主已买了保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2月28日至2010年2月27日止。李先生当时未办理车险过户手续,前几天,车子发生交通事故,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往这样的赔案,保险公司可以以李先生没有及时办理保险过户、属除外责任为由,明确拒赔。”保险公司称,不过,随着去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这样的赔案保险公司也要买单了。
“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车主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9日
新条款费率制度将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新条款费率制度将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从2000年到2003年,再到2006年,每一次产品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或条款费率的重大调整,都将对此后几年车险市场产生影响。如果新版条款费率在2012年实行,也必将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而且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与以往不同,此次调整涉及到车险产品保额确定和赔偿方式两大核心问题,会引起实务操作的重大变化,保险行业是否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仍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车辆驾驶人为原告即实际投保人 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在一份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是汽车出租分公司,而保险费则由出租车司机支付。双方在一起交通事故理赔中产生了纠纷,司机以公司不应领取保险金为由,将出租分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司机应为实际投保人,出租分公司应将理赔款如数给付司机。
张某是天津市一家汽车出租分公司的出租车司机。2006年3月,公司给张某驾驶的夏利汽车上了保险,被保险人为汽车出租公司,险别为车上责任险(车上人员险)。张某如数交纳了保险费。当年12月底,张某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并负...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