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另类车险"之三:“搭配”销售巧妙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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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3 14: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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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
车险之三:“搭配”销售巧妙获利
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让自己公司获取更大的利益,本来可以单独出售的车险,却有意把某些险种捆绑起来,并稍微对该捆绑保险的价格优惠一些,让客户动心。比如保险公司把车辆险中的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等捆绑起来作为自己公司的车辆基本险来进行销售,这样一来,本来投保人有些捆绑销售中的某个车险险种根本不需要买,但由于捆绑销售,价格相对便宜一些,投保人很容易在不太知情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就买了下来。保险公司的巧妙伎俩让自己赚了钱,投保者却无端地受了害。
随着保监会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会议精神的下达,各地保监局纷纷“出招”,掀起了一股治理保险行业乱象的热潮。中国经济网编辑特将本周各地保监局相关“动作”汇总,与网友分享。上海保监局:治理寿险销售误导上海保监局在2月22日表示,将进一步推广使用《上海市保险客户需求分析系统》,建立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制度,关注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的期望和产品类型间的匹配,对60岁以上人员强制实行风险压力测试,增强销售的合理性。此外,上海保监局还要求保险行业严格执行上海地方标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
查看全文>> 损失确定的关键是确定赔偿标准,即对于损失按照何种标准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损失赔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另一种是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障程度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对一些特定的情况也应采取一些特殊的赔偿方式,如定值保险和重置价值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导致损失的情况基本上可以分为三大类: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和推定全部损失。
1.部分损失
赔偿标准应采用重置价值进行赔偿,因为,从修理工艺的角度看,不可能按照出险前的...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2日
国家购置税有关条例:买车必须交购置税 根据下面的国家购置税有关条例,买车必须交购置税。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条例第一条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本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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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误区 酒后照样能驾车
刘先生是一家公司公关部的经理,请客户吃饭是常有的事。吃饭不能不喝酒,喝完酒还得自己开车回家。刘先生对此很无奈,但也觉得“问题不大”:“我保险了,出了事儿有保险公司呢。”
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规定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出事故不予赔偿。即使有的保险公司推出了“酒后驾车险”,也规定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者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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