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机构在定损服务上动足了脑筋

 所属分类:  2013-4-24 15:56:06    加入收藏

2011年,车险机构在定损、理赔服务上也动足了脑筋。

比如,平安电话车险2011年专门升级了理赔服务,专为投保车主提供了“一袋式”理赔收取资料服务。如果投保车主在道路上发生不涉及人伤纯车损案件(包含双车事故和单车事故),由查勘员定损后,定损额在5000元以下的,查勘员会直接给车主一份“一袋式”理赔服务的专属快递袋。客户将所需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后,在任意工作日期间均可拨打平安车险“一袋式”专属快递袋上标明的固定电话,在周末还可拨打专属快递袋上的节假日专用电话,两者皆是平安专门人员直接上门收取理赔资料,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理赔。

而且,2011年中国平安还将理赔时效升级到“万元以内,资料齐全,1天赔付”,赔付速度大大提升。而人保财险则提出“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下,不涉及人伤、物损的车险赔案,1小时内完成单证收集、理算、核赔工作并安排付款。”

又如,2011年,太平洋财产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车险移动视频查勘系统”。查勘员可以通过随身携带的移动视频设备与后台即时互动,现场完成查勘、定损、核价、核损、录入等工作,大大缩短了查勘定损时间,简化了理赔流程。

2013年3月10日

车损险承保回归实际价值
     车损险承保回归实际价值 今年3月份多家保险公司被曝光,在旧车承保时存在“高保低赔”的情况:投保时,车主需按新车价交纳对应的保费,而理赔时,却是按折旧价格进行理赔。 对于这一情况,“协会条款”此次也进行了规范。“协会条款”规定,保险人承保车辆损失险时,应以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理赔时,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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