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车险有哪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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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16: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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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11年10月底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新示范条款去除了14项所谓“霸王条款”,扩大了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尤其针对“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争议问题作了调整。
此前的2011年9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可自行拟订条款和费率的保险公司规定了相关条件: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连续两年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且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上年度承保辆数达30万辆以上等。
从车险改革试点城市深圳的情况来看,2011年3月1日,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该方案使大部分车主从车险费率浮动中受益。10月15日,深圳保险行业启用车险费率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通过车险保费的经济约束和激励,对于减少交通违章行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将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汽车车险之车船险:如果一辆车的发动机越好,那么它的排量也越大,车船税就由此诞生了。当然,车船税秉着排量越大,费用越大的基本原则,意在克制大排量,油耗高的车辆的购买,积极的鼓励消费者购买小排量、省油的车辆。但是现在很多新车市场的走访中发现,对于购买了新车用户,对新车船税的规定并不感冒,有很多的人也算了一笔账,发现现在车船税划分,和之前征收的费用变化不大,所以人们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会把这项作为参考的重要依据,但是不会直接的影响购买决定。...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8日
车险公司返点20%甚至更多,难道不怕亏本吗? 保险公司返点20%甚至更多,难道不怕亏本吗?
业内人士指出,只要保险公司尽可能的争夺市场份额,占有客户资源,那么所谓的“亏损”只是表面现象。一家财险公司的定损员向记者透露,财险公司为了让亏损降到最低点,采取了“报行不一”的方式来抢占客源,也就是保险机构将已向监管部门报备的保险条款或费率擅自更改。
保监会规定,强制险和公众利益险种都可以在使用后10天内备案,加大保险责任、降低条款费率的新产品则要重新备案。保险机构利用这一点,擅自变更条款、费率,尤其是备案类产品。例如,大吨位营运货车与大吨位非营...
查看全文>> 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4日
车主放走负全责的肇事人,车险公司拒赔 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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