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代步车费用险等附加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附加险
1.代步车费用险
(I)保险责于千。
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需进厂修理,在双方约定的修复保险车辆期间内,被保险人需要租用代步车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条款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及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车辆被执法机关扣押、查封期问发生的租车费用。
②因保险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代步车费用。
③本保险不承担其他附加险项下发生保险事故时需租车的费用。
(3)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蜡偿金额为准,但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30天。
(4)贝合偿处理。
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一日的赔偿金额。
②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问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送修办理交车手续起至修复办理提车手续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③发生全车损毁,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计算赔偿。
④在保险期限内,贝音偿天数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
z.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
(I)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因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倒车镜及大j’具单独损坏,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2)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②他人因与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发生民事、经济纠纷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③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
④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费用。
(3)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免赔率。
3.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1)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存放于保险车辆之中的高尔夫球具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与保险车辆同时遭受盗窃、抢劫、抢夺以及车辆失窃寻回后的球具丢失,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2)责任免除。
置放于保险车辆中的高尔夫球具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高尔夫球具单独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②高尔夫球具发生部分损失。
③其他不属于全车盗抢险责任范围原因所造成的球具丢失。
(3)保险金额。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分为500()元、10 000元、15 000元和20 000元4个档次,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4)赔偿处理。
①本保险实行20%的免赔率。
②本保险在保险期限内以赔偿一次为限,且与全车盗抢险同时赔付。
(5)其他事项。
本保险必须在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以本公司已承保全车盗抢险的非营业类14座及14座以下客车为承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