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实务原则及内容

 所属分类:  2013-4-26 10:08:08    加入收藏
      
     核保实务
     核保工作原则上采取两级核保制度。先由保险展业人员(包括业务员、代理人、经纪人)在展业的过程中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初步接受的业务交由核保人员根据各级核保权限进行审核。超过本级核保权限的,报上级公司核保,进而决定是否承保、承保条件以及保险费率等。如图5.】所示,为汽车保险核保工作的流程。
     (一)本级核保
     本级核保的基本内容包括:
     (1)审核保险单是否按照规定内容与要求填写,有无错漏。审核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是否合理。
     (2)审核业务人员或代理人是否验证和验车,是否按照要求向投保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对特别约定的事项是否在特约栏内注明。
     (3)审核费率标准和计收保险费是否正确。
     (4)对高保额和投保盗抢险的车辆,审核有关证件、实际情况是否与投保单填写一致,是否按照规定拓印牌照存档。
     (5)对事故率高、风险集中的投保单位提出限制性承保条件。
     (6)对费率表中没有列明的高档、专用或特种车辆,视风险情况提出费率确定的意见。
     (7)审核其他相关情况。核保完毕后,核保人应在投保单上签署意见。对超出本级核保权限的,应上报上级公司核保。 (上级核保
     上级公司接到请示公司的核保申请以后,应有重点地开展核保工作。
     (1)根据掌握的情况考虑可否接受投保人投保。
     (2)接受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赔偿限额是否需要限制或调整。
     (3)接受投保是否需要增加特别的约定。
     (4)协议投保的内容是否准确、完善,是否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上级公司核保完毕后,应签署明确的意见并立即返回请示公司。
     核保工作结束后,核保人将投保单、核保意见一并转业务内勤。对于同意承保的,业务内勤根据投保单缮制保险单证。

2013年3月30日

“无责任赔付”屡遭质疑
    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实施一年多来,很多车主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投保了交强险就万事大吉了,无需额外花钱投保商业险。但过去一年中的许多案例表明,只投保交强险是远远不够的,有些情况下车主甚至得不到任何赔付。因此,包括我省在内的各地保险公司近期相继对交强险理赔方式作了一些调整。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只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双管齐下”,方可做到“双保险”。   “无责任赔付”屡遭质疑   “交强险”条款第8条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也就是说,如果两车发生事故,即便...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