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3年试点新产品

 所属分类:  2013-4-26 21:49:06    加入收藏

深圳保监局《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终于在近日正式出台。

3年试点新产品

目前,深圳机动车保有量逾170万,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23家。2010年1月至11月,车险保费收入达75.6亿元,预计全年保费将超过80亿元,占财产保险市场总保费的68%。车险承保利润5.3亿,承保利润率8%。

然而,新增市场份额、客户和利润主要被人保、平安、太保等大公司瓜分,小公司仍陷亏损。目前深圳市场上经营车险的23家公司仅9家盈利。“车险市场两极分化严重,呈现二元结构。一方面,中小公司刚进入市场,还在开拓阶段,固定费用高,综合成本率有待摊薄;另一方面,产品同质,客户往往选择大公司,中小公司没有竞争优势。”深圳保监局财产监管处范君宁处长称。

而客户层面,现行费率对高风险和低风险投保人没有体现出差别,不能起到鼓励安全驾驶的作用。同质化产品难以满足人们多样化保险需求。车险改革势在必行。

2010年6月,保监会下发《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深圳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正式拉开帷幕。经半年研讨,《指导意见》出台,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体系,优化现行商业车险行业指导费率的浮动机制,完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等。

《指导意见》核心是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目前,中资公司均已成立深圳专用产品开发领导小组。”深圳保监局副局长赵宇龙称。《指导意见》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各财产险公司经保监会审批的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经深圳保监局售前检查通过后即可在深圳销售。“实际上我们估计要等到今年下半年才会有产品开始销售。”赵宇龙称。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实现分产品独立核算。试点初期,各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种类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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