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陷阱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所属分类:  2013-4-27 11:39:20    加入收藏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现在,可以说在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队伍中,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很守“规矩”。也有一些“违法”者,他们在拿到车险投保人的保单后,将该投保人的保单扣留在自己的手中,以能让自己“伺机而动”。车险投保者的保单一旦被这些“违法”者扣留,保险人的保费就会出现“意外”,不会被送达保险公司,可想车险投保人的保费也就出现了无法及时、顺畅、安全地到达保险公司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假如车辆投保人不出险,保费会顺利进了“违法”者自己腰包。而一旦出险,轻险“违法”者可能会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他们会想方设法骗保险公司,一旦不成功,就会逃之夭夭。那车险投保人只好自任倒霉。因此,为了能让自己所投车险真正起到作用,车险投保人最好亲自到保险公司去办理,以防不测,出现这种让自己受害的情况。

2013年4月14日

车险重复保险的效力认定
    重复保险的效力认定 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从法理上判断,交强险属于财产险的范畴,在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规范的前提下,应该适用《保险法》。 根据《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规定,本案中该运输中心投保的两份交强险都是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家保险公司都需要按交强险最高限额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首先,基于对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的分析,交强险并不是无限度的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而是以其最高限额为限。其次,虽然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明文禁止两份交强险同时受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交强险重复投保行为就不受《保险法》的约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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