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纳税所需要的资料
一、新车纳税:
1)车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购车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车辆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或《征免税证明》。
5)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购车统一发票报税联。
6) 填写纳税申报表
7) 在申报纳税窗口审核计征车购税款
8) 到工商银行缴交车购税款
9) 凭银行交款单到领取凭证窗口领取完税证明。
10)上好车牌后送交行驶证复印件电脑确认车牌号并建立该车档案。
二、旧车过户
1)车主需提供二手车过户(交易)发票,新车主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提供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完税证明正本。
2) 填写《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
3) 凭以上资料到过户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三、办理车辆转籍
车辆转出
1)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
2)提供原车主完税证明正本
3)填写变动身请表
4)到过户窗口审核资料后,由经办人开具《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5)车购税档案连同档案转移通知书封存后交由车主自带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车辆转入
1)车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新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原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
2)提交从异地迁入的车购税档案和档案转移通知书(档案自拆无效)
3)填写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
4)到过户窗口审核档案资料,核发新的完税证明。
办理车辆变更
车辆变更是指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批准的车主名称、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发生变更的。
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时,纳税人应填写变动申请表,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然后到过户窗办理变更手续。
四、补发完税证明
1) 凭车主身份证或行驶证、户口本到建档窗口查询档案,在确认有其档案记录的前提下,由工作人员提供丢失的完税证明号码。
2) 到报社刊登完税证明遗失及作废声明。
3) 凭刊登报纸到建档窗口办理补发手续。
五、办理退税
办理车购税退税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
(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A)未办理车辆登记驻册的,(1)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2)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3)提供完税凭证原件;(4)提供车主本人的银行帐号和银行存折帐号复印件。(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一式三份。
B)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1)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的证明;(2)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3)提供完税证明正副联原件;(4)提供完税凭证原件,(5)提供车主本人的银行帐号和银行存折帐号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一式三份。
退税程序如下:
1) 到退税窗口审核退税资料,填写退税申请表
2) 经办人审核受理后报送市国税局领导审批。
3) 再由市国税局退税专管员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并直接划帐退税。
六、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
1)首先车主提供车辆产品合格证到免征窗口核审是否属免征车辆范围。
2) 在核实属免征车辆的前题下,车主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二份,车辆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购车发票第五联(即报税联)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两套。
3) 填写纳税申报表。
4) 到免征车购税窗口办理免税手续。
七、回国留学生免征车购税规定和手续
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可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须提供下列资料: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回国服务单位证明书。
2)提供购车发票(报税联)、车辆产品合格证。
3)填写免税申请表
4)持上述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到免税窗口办理免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