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不足额投保的案例分析

 所属分类:  2013-5-6 19:40:09    加入收藏
管不足额投保表面看是可以省点钱,但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就会得不到足额赔付,进而影响到个人的保险权益。

陈小姐买了一辆沃尔沃轿车,并通过一位朋友投保机动车保险,投保时她让朋友按最低价格核算,于是原本市场价80多万元的新车,实际只按40万元的保额投保,由此省下一笔保费。然而,正是这样的不足额投保,给理赔埋下了隐患。

某次,陈小姐驾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共用去修理费9550元。但保险公司表示,由于她的车属于不足额投保,因此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陈小姐只获得9550×(40÷80)=4775元的赔偿金。

无独有偶,廖先生为其新购置的轿车投保机动车车损险,共交保费10164元,事后便很笃定,觉得一旦出险,定能全额获赔。岂料,今年7月廖先生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修理费用为9440元。保险公司查勘后,最终只赔付其5394元。廖先生向保险公司求解,方知后者对材料进行复核时,发现该车新购置价为70万元,但廖先生投保车损险时,实际投保金额是40万元,属于不足额投保。因此,保险公司理赔时只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即9440元×(40÷70)=5394元。

可见,不足额投保虽然让一些人在投保时感觉贪了便宜,实则不一定省心,甚至还会吃亏。对于汽车保额的确定,明智的选择还是应当足额投保,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保多少,一旦出险就可以得到足额赔付,消除后顾之忧

2011年8月27日

自燃损失险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自燃损失险条款 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因被保险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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