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没有出险的车主,交强险保费优惠将达30%
如果您的车去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您今年续保的时候,可以享受10%的优惠.
连续三年没有出险的车主,交强险保费优惠将达30%。
据相关人士介绍,奖优罚劣一直是交强险的经营原则。所以,保监会表示,要发挥交强险费率杠杆作用,从2009年7月1日起,车主享受的最高下浮比例将提高到30%。
其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私家车车主每年仅需缴纳665元交强险保费。
相关人士解释说,如果您此前已连续三年购买交强险,而且没有事故记录,那么在今年的7月1日后再次交纳下一年度的交强险时,就可享受这一优惠。据测算,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这一优惠。
据了解,这是根据2007年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得出的结果。根据该《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比例为,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10%;如果上两个年度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费则下浮20%;如果上三个年度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则为30%。
前3年都无事故的车辆,可以享受今年交强险打七折的优惠,交强险仅需缴665元,保险公司将自动为车主打折。
超六成车主可享优惠
200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目前,我国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享受到了费率下浮的奖励,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本月起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
据2007年的《暂行办法》,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3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20%;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浮动。而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30%。不过,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据记者了解,这些因素互相并不叠加。如果车主同时满足了多个浮动因素,按照向上或向下浮动的高者计算。车主保费的变化得到的“优惠”和“惩罚”都不会超过30%。
保险公司自动为车主打折
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我市有多少车主能享七折优惠还不得而知。据了解,在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交强险费率浮动事宜。同时,行业内部有专门的查询系统,车辆有无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次数等记录,保险公司一查便知。交强险下浮30%的费率,也会在保险公司的系统中自动生成。本月起,投保人续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会向其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告知被保险机动车上年度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记录、对应的浮动比率及应交保费等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省的查询系统是2007年1月建立的,有半年的记录无法在系统中查询到,因此如果选择在原公司续保,由于有完整的车辆记录,保费将自动下调,如果换公司投保则需要查询确认。
交强险价格暂时不会调整
6月29日,保监会公布了交强险两年半来的“成绩单”。从2006年至今,交强险已是第二次对外公布其完整年度财报。参与交强险业务的26家公司中,10家赢利,16家亏损。两年半来承保亏损37.4亿元、投资收益44.3亿元的业绩,总体赢利6.9亿元。而交强险实施以来,一直坚持“不赢不亏”原则。那么,交强险是否会实现赢利就降价而亏损就涨价呢?对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时不会调整费率。交强险的“不赢不亏”原则是指在交强险费率制定时不含预期利润。而交强险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阶段性的赢利或者亏损。交强险将通过责任限额和费率的调整实现较长时期内的基本赢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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