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企业违规拒保应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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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7 1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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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拒保应制止
一方面是保险公司在经营压力下的不可承受之重,另一方面是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保险公司在两者之间如何均衡呢?李滨告诉导报记者,保险公司对高风险客户,可以采取适当的限制措施,比如适度提高保费、增加免赔额度以及降低保险金额等来控制风险。
导报记者了解到,针对车主的咨询和投诉情况,去年底,宁波保监局曾专门召集该市24家保险机构分管车险的负责人,对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提出以下要求:“坚决制止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违法违规拒保机动车辆业务。对上一年度内出险频率高的机动车辆,要严格按照经保监部门核准的条款费率进行承保,要以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处理好与机动车保险客户的关系。”该局强调,存在拒保行为的保险公司,要立即进行整改。
业内人士建议,对于一般的小刮擦和几百元的理赔小事故,车主最好不走保险公司的理赔渠道,自己出钱修车反而更实惠、更便捷。报案理赔次数多不仅会使下一年度的保费上调,还有可能被保险公司列入“亏损客户”的黑名单,从而遭遇拒保。
2013年6月22日
肇事学员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审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保险公司给付原告驾校保险金16万元。
2010年8月22日上午,某驾校学员唐某在教练孙某的陪同下,驾驶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因处置不当致使车辆在坡道上向后滑行,将车后方的吴某、严某撞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唐某驾车时观察疏忽,处置措施不当,是事故形成的全部原因,并认定随车教练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公安部门调解,驾校分别赔偿吴某26万元、严某20万元。后驾校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遭到拒绝。驾校遂诉至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