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刚“满月”就被盗,保险公司以新车上牌没有及时将车牌号码登记到保单上为由拒赔
花5万元买了一辆小货车,不想一个月后被盗走,保险公司以新车上牌没有及时将车牌号码登记到保单上为由拒赔。为此,在惠城区陈江跑营运车主唐先生已经奔波4个多月了,而唐先生当时买车的车行称早已将唐先生的车牌号传真给了保险公司,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
事发 新车刚“满月”就被盗
今年28岁的唐先生是湖南人,去年8月4日,他花了5万多元在市区河南岸众力车行购买了一辆全新的小型货车,在惠城区陈江跑营运。
去年9月13日,唐先生在陈江金湖路口等客时,一男子走来请唐先生帮他从惠阳淡水拉一批货物到陈江。双方谈好价钱后,该男子就坐上唐先生的货车往淡水走。当天中午,唐先生与该男子在惠阳秋长一家饭店吃完饭后,被该男子拉到一间出租屋内午休。唐先生昏睡了3个小时后,醒来发现该男子已不见踪影,自己的裤袋已被割破,里面的行驶证、运输证、车钥匙等都不见了,连房门也被反锁了。唐先生从窗户往外看,发现自己的货车也不见了。他马上用手机向警方报警,惠阳区公安分局秋长派出所民警赶来将唐先生从房内解救出来,并立案调查该起失车案件。
理赔 已办保险但遭拒赔
据了解,去年8月12日,车行就已经按照约定为新车代办了营运全保,保险公司是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唐先生提供了2份保单,其中一份是“机动车辆保险单”,另外一份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保费一共是5500多元。
案发后,唐先生马上联系大地保险,询问赔偿事宜,对方答复称可赔3万多元,但须经3个月后才能正式接手理赔。当时保险公司曾派人到现场调查事实。去年12月中旬,唐先生按照大地保险的要求,带上所有资料前往该公司,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车主没有及时将车牌号码登记到保单上,而拒绝理赔。
未对车辆车牌进行批改
从唐先生那份“机动车辆保险单”上的“承保险种”中看到,唐先生当时购买的其中一项是“全车盗抢保险”费,保险费231元,保险金额是4万元。在该保单下面另有一栏 “特别约定”,其中第三条规定:“盗抢险保险责任自本保险车辆领取正式号牌之日并在保险公司变更号码开始生效,至本保险合同终止之日终止。”而唐先生提供的这份保单第一栏
“保险车辆号牌号码”却是“02019”,为该车的发动机号码,而非车牌号码。
大地保险一名自称姓贾的副总经理表示,保险公司正是根据这一条而拒绝理赔,同时给唐先生发了一份 “拒赔通知书”。这份通知书上阐明:“该车发生盗抢时,贵司(唐先生所挂靠的货运代理公司)并未有到我司对车辆车牌进行批改,故我司对本案拒赔处理。”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粟芳认为,新车被盗抢的风险很大,很多保险公司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提出从车辆上好牌照后开始提供风险保障,而期间的风险只能由车主个人来承担。保险公司也表示,并没有空挡期的车辆盗抢保险,不过从购车到上牌照时间很短,车主及时上牌照可以将空档期的风险缩至最小。
太保产险、平安产险等公司表示,可以在拿到牌照后再投保全车盗抢险,这就避免了多交保费的问题。业界人士也提出,如果一次性交纳包括全车盗抢险在内的各项保费,保险公司应该将拿到拍照前的保费退给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