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营销面具”3:借团险洗钱
面具”3:借团险洗钱
现象: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在年底为企业员工投保团险,目的不在保障,而在于年底投保来年退保,实现避税,甚至中饱私囊。
风险指数:★★★★
案例分析:李小姐是上海一家外资IT企业的财务主管,该公司今年业绩骄人。为了奖励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今年元旦前,李小姐和公司领导来到保险公司,希望购买保险作为年终福利发给员工。李小姐的领导准备花50万,给员工购买团险,他告诉记者,如果发年终奖,这笔资金已经超过的企业福利范围,就可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购买团体保险给这家IT企业和受益员工都带来了意外收获。保险公司团险部销售人员孙先生告诉李小姐,可以购买该公司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缴纳的保费为4708元。若一年后选择退保,该企业最后可拿到4329.2元。退保金相对缴纳保费缩水378.8元(4708-4329.2)。但是,如果这4708元用于发年终奖金,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扣税941.6元。
也就是说,李小姐所在公司每为一名员工购买这款保险,就能节省562.8元(941.6-378.8)。按照李小姐公司200名员工计算,该公司就能节省11.256万元(562.8×200)。这样掐指一算,李小姐公司的领导马上同意销售人员的说法,元旦前购买,等过完年再退保。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无论企业投保还是企业退保,保险公司在其中都有甜头可尝:投保增加了自己的业务量,拓展公司的业务规模,几个月的保费存款还可以获取短期投资的稳定收益;企业退保,保险公司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一定的退保手续费与管理费用,费率在3%-5%不等。
“团险客户经理一年一二十万元的业务奖金全靠年底这块大蛋糕了。”团险客户经理肖先生告诉记者,过了农历新年,很多家企业就立刻退保了,企业的保费最后去了哪里,他们并不清楚,可能转移到受益员工的个人账户上。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将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费以现金形式交给企业财务主管。
企业的资金,通过企业管理者建立一个团险公共账户,然后迅速退保,一种是转移到了受益员工的个人账户,另一种则成了部分管理者的财富,即私分公款。通过团险,这部分保险“躲”过了企业所得税(税率33%)、个人所得税(税率5%至45%)的双重征税。
对于团险洗钱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去年9月16日,财政部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严令各中央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必须完成清退总结报告,并上报财政部。但不在规定限制之列的企业没有停止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