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维修骗保是怎么回事
所属分类:
2013-5-10 19:02:58
加入收藏
所谓维修骗保其实与维修企业诚信还不能完全扯在一起,骗保行为并不单只是某些维修企业能够独立操控的,其中与保险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有一定关联。换言之,如果保险公司能在维修企业设立定点机构,指派专职人员现场办公,把定保的权利收缩回去,那么维修企业或是个别车主们哪里还有“后门”可以走?
法律服务特约条款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基础上方可特约本条款。当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特约了本条款的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与第三方产生纠纷后可要求保险人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保险事故在按行政程序处理阶段,保险人提供事故处理的任何方面的法律咨询;
2、保险事故在按仲裁程序或司法程序处理阶段,可授权保险人代为处理各种法律事宜,并由保险人承担因此引起的交通费、住宿费、人工费、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鉴定费。...
查看全文>> 守则5 在4S店买车险
现在很多汽车4S店都有代办车险的业务,由于每家汽车4S店一般都有5000名左右的客户,因此可以算是保险公司的大客户,选择4S店投保,等于也变成了大客户,可以享受到大客户的待遇。...
查看全文>> 当您的保车出险后,不是所有的车都必须到4S店维修。损坏的机动车在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车辆出险后,有的4S店报价严重偏离市价时,保险公司就会要求车主到其他店面进行修理。这样既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也防止投保人为不合理的价格买单。所以,车主在修理车辆付费前应先确认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如果发现价格有差异,应尽量要求修理厂协助确认维修金额。如果出现维修与定损金额上的偏差,那就应要求第三方评估,进行保险理赔纠纷快速处理。有的车主不明白这一点,无形中带来了很多...
查看全文>> 最新出台的车险新规定,对现行车险条款的合理调整和修改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新规定调整了车损险的承保、理赔方式,强化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比如说在理赔方面,新规定明确指出,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需要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其次,扩大保险责任,减少免赔事项,提高车险保障能力。新规定将原先商业车险条款中“租车人人车失踪”、“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到了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三,车险新规定指出,需强化如实告知,简化索赔资料,提升车险服务...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