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所属分类:
2013-5-10 19:09:07
加入收藏
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为了解决经常出现的“无责不赔”问题,条款同时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未来在第三方责任险中,将首先由保险公司提前做出赔偿,最后再进行代位求偿。
中保协车险改革小组专家李冠如告诉记者,与现行的条款不同,“目前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承担的事故比例进行赔付,现在不管自己有没有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一旦确定是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追偿,免去投保人的麻烦。”
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参加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以下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赔偿项目:包括事故中车辆自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5日
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 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近日,齐齐哈尔市克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而车主承担了全部责任的交通肇事案件。
2011年3月2 6日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联乡的李某驾驶四轮车在路上行驶时因突然转弯时将同方向驾驶摩托车行驶的朱某挤入路边的沟里,造成朱某腿部受伤。朱某住院花医疗费二千元,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四轮车驾驶员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经交警部门调解,未能解决。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李某...
查看全文>> 营业货车 28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29营业货车2-5吨 3,070 30营业货车5-10吨 3,450 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查看全文>> 购买车险是以交强险为基础,再以适当的商业险的结合。如果去年没有出险,还可以在当年享受7--9折优惠,不过这只针对交强险而言。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玻璃险等商业险,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投保。
目前,国内比较大的保险公司主要有:人保、太平洋、平安三家保险公司,而汽车4S店基本都会有其中的一家以上,中间会夹杂一些中小型的保险公司。
注意事项:
《新保险法》实施后出现变化最多的是保险公司,包括新车投保优惠回缩、不同车型受限情况各异、购买保险时需指定险种才能享受折扣、出险超过5次第二年拒保等一...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