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误区三:我买了保险,你当然要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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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0 19: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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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三:我买了保险,你当然要全赔
消费者往往会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全赔。事实上,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据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购买强制险和车险主险等,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
专家提醒:保险具有不可预知性,要想降低风险,投保可适当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或其他更多险种。
目前全国很多地区取消了4S店、修理厂的“代理赔”的权限。这一政策带给车主直观变化是:车行不能再代办理赔,比如查勘、定损等重要环节都要有车主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受这些因素影响,车主纷纷转向电话投保。目前传统模式的客户忠诚度只有大约20%,而从平安电话车险的投保数据来看,电话车险的客户忠诚度已经超过了70%。 连日来,车行等代理渠道的续保客户大量流失,大部分车主都转投了电话车险,很多车行续保流失率达到50%以上。...
查看全文>> 本质:找保险公司“空子”
通过网络搜索引擎,记者很快地找到了这篇被网友戏称为“榨干保险公司最后一滴血”的帖子,帖子的内容涉及了四个部分,分别是车损险和三者险、丢车、撞车和索赔。尽管作者所用的例子非常古怪,但有回帖者称运用此法后的确获得理赔。为证实这篇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记者找到了盛大车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赵庆伍。在保险行业具备多年经验的他见到“秘笈”后来了兴致,“这篇帖子中举了不少例子,确实切到了保险公司的要害,作者其实是钻保险条款中的‘空子’。”
随机找出来几条看似荒唐的案例探问可行性。例如...
查看全文>> 交强险保障对象范围的法律限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依照上述规定,交强险的受害人应排除本车人员、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从这里可以看出,并非所...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4日
只有买足车险 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超五成车主风险评估不足目前车主投保的商业三责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普遍较低。以某车险公司上海地区为例,有一半车主投保的商业三责险限额不足20万,这远不足以应付交通事故所带来的财务损失。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其购买的保障额度是远远不够的,车主还须自行承担大额赔偿。如在经济较发达的上海地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38元,按最高20倍的赔偿标准计算约为64万元,扣减交强险人伤最高赔偿额11万元,还需自己承担的赔偿金额为53万元。故保守估计,商业三责险的投保额度应至少选择50万元及以上,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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