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的霸王条款:没有牌照不予赔偿
所属分类:
2013-5-10 19:45:22
加入收藏
没有牌照不予赔偿
“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本来是开开心心的事情,结果却因为保险的事情变得闹心。”车主范小姐烦透了心。去年12月,范小姐花费近12万元买了一辆马自达3,并为新车购置了保险。就在去上牌照的前一天晚上,车子发生了追尾事故。正当庆幸有保险公司买单的时候,她却突然被告知,由于车子还没上牌,也没有临时牌照,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不得已之下她只好自掏腰包承担了9000多元的修理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逐渐递增,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都越来越强,多数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一份车险。但不少车主对于出了事故如何理赔,却并不清楚。因为不懂行,绝大多数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以致出现了买车之后、上牌之前的保险真空期,到最后能不能获赔只得由保险公司一家说了算,不少车主对保险公司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既然车辆保险的各项手续已经完结,车险也已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意外保险公司理应赔付。”范小姐很郁闷,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明知她的车没有上牌,却为她保了险,并告知她保险随即生效,为什么在发生事故后却不予赔偿了呢?“而且办理保险的时候,并没有人告诉我如果不上牌,没有临时牌照,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这种事情就应该在事先告知清楚的。”范小姐对记者说道。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因没有临时牌照而没有获得保险理赔的车主远不止范小姐一人。
记者了解到,车辆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免除”一栏内有这样一项:发生意外事故时,除非另有约定,车辆无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而这项免责条款绝大多数顾客并未注意到,买保险的时候也通常不被告知。
2013年6月17日
介绍多种附加险,更好地进行保险规划
附加险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却有着主险无法比拟的优势:因为营业费分摊较少,保费低廉,花小钱,买高保障;保障内容和保险服务更细致、更独特、更广泛。
财产险附加险:可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三种。其中,一般附加险可保障提货不着、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锈损险风险。特别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到港澳存舱火险等6种,主要针对货物航运途中的风险责任。特殊附加险则包括战争险和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