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放弃责任追偿,导致被告上法庭

 所属分类:  2013-5-11 15:14:10    加入收藏

放弃责任追偿,导致被告上法庭

今年3月份刘先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将一位60多岁的女性撞倒在地。医院为伤者出具“卧床静养”的“休息建议书”。刘先生在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之后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因其没有调解通知书,要求其签订一份“放弃后续赔偿承诺书”,给刘先生的申请做出了理赔。时隔半年后,刘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原来事故的当事人身故,其家属要求20万的赔偿,将保险公司及刘先生一起告上了法庭。

刘先生虽然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了赔偿,但是并没有达成最终调解,拿到事故调解书。在法律程序上,表示该案并没有终结。刘先生签署了“放弃后续赔偿承诺书”又将保险公司的后续赔偿责任放弃,导致对方当事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因而被告上法庭。

2013年1月29日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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