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介绍

 所属分类:  2013-5-11 15:21:47    加入收藏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013年4月28日

误区二 车险理赔越多越划算
    误区二 理赔越多越划算 有些投保人认为自己买了保险,就应该多多理赔,否则就是白买了,这种观念非常不可取。 在家用车车损险定价上,已经有保险公司引进了车型系数,也就是将费率与车型挂钩,避免车辆降价对车损险经营的不利影响。对于事故率高、理赔修理成本高的车型,车损险费率最高可上浮20%。另外,保险专家特别提醒:车损险是按实际投保金额与车自身价值比例赔偿的,所以要足额保险。 而假设在本年中车辆只有一些花钱不多的小毛病,像刮伤、划痕等,不妨自己掏腰包修理,以保持无理赔记录,而在续保时获得优惠保费。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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