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车险条款以防“被”免责

 所属分类:  2013-5-11 15:44:57    加入收藏
了解条款以防“被”免责

  很多车主在投保之后总是感觉万事大吉,对保险公司保险条款的了解却很少,作为商业化的组织,保险公司会规定一些免责条款来规范投保人行为,防止投保人为所欲为,有时这些免责条款也会成为保险公司讨价还价甚至是拒赔的理由,车主应该充分了解这些免责条款,以防掉入“免责陷阱”,同时也应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以下是几种最常见的免责情形,车主们应当以此为鉴。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2.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3.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因为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4.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在废除原来的统一条款,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这一条加入免赔条款,且也没有像“玻璃单独破碎”一样设立相应的附加险。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5.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你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6.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数量不断增长,车险的投保业务大约占到了财险总业务的70%,然而各种理赔投诉也是层出不穷,除了需要建立健全车险市场的规范和制度,作为投保人的车主们也应该多多了解车险,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车险投保还应理性当先。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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