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公平、公正的进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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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1 15: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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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交通事故是所有百姓,特别是车主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但在拥挤的交通道路上难免会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后对于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更是让很多当事人头疼不已,如何公平、公正的进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以及相关的依据标准是什么,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做了以下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怎样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所谓的交通事故赔偿,就是指在事故当中肇事者对受害者所造成伤害进行的补偿,根据省份区域的不同,其交通事故赔偿计算以及相关的赔偿标准也不同,一般都由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或按照法院对上一年度赔偿标准的发布执行。
主要的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如下:
一、医疗费是指所有由医疗机构开除出的正式票据。
二、误工费主要有三种类型:
1、当受害人有具体工作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当受害人没有工作,即没有固定的收入,将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年收入÷三百六十五天×实际的误工时间;
3、当受害人无法提供固定收入的具体证明,受诉法院将会按照所在地同类行业的上一年员工年平均收入÷三百六十五天×实际的误工时间。
三、护理费
护理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参照当地从事护工或者同等级别护理工作的收入标准进行计算,一般应一直计算到受害人可以进行正常的生活自理行为;如果受害人因事故而失去且无法恢复时,应该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情况等来决定护理的合理期限,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确定误工费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误工时间,一是受害人的经济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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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特约了本条款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一个绝对自负额并可以依其所选定的自负额享受对应的费率调整。
第三条 赔偿处理时,按保险合同中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计算的保险人应付赔款金额低于选定的自负金额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高于选定的自负额时,保险人在扣除选定的自负额后,对高于部分予以赔偿,其赔偿计算公式为:保险赔款=按车辆损失险计算的赔款金额 — 选定的自负额其中“车辆损失险计算的赔款金额”按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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