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的理赔金额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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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3 1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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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张先生频繁出险的情况确实有可能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人保财险有关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车险费率方面的规定,假如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以享受7折优惠;如果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的车辆,按照基准保费承保(若赔付率低于80%且约定驾驶员的,仍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3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上一年度发生4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20%;上一年度发生5-7次以上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就会被拒保。在续保前,了解保险公司的规定相当关键,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些灵活的做法,或许能否省下不少钱。如果当年的理赔次数已经达到了限额,那么车主就要考量一下如果再次出险,是否有必要理赔。如果理赔次数已经达到了3次以上,是否有一些变通的做法可以获得更多的折扣?
2013年2月20日
车险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条款为霸王条款的观点有失偏颇 从理论上看,车险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条款的设计有其合理的理论基础。它遵循了“损失补偿原则”及派生原则——“代位追偿原则”,旨在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并排除了因损失获得额外收益的可能性。
从条款设计的实际情况看,国内车险条款的设计并没有实质性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目前,国内车险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有责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责赔偿贯彻了我国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
2. 被保...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