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渠道有哪些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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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4 20: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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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为新车主扫盲
对于新购车主来说,4S店一般是首选。4S店承担着新购车主的车险知识扫盲任务,也就是买车的同时,帮助车主上保险、走单子、联系保险公司,解决了新车主对车险一无所知、无所适从的困扰。
缺点就是价钱相对较贵。另外,4S店毕竟是代理机构,车主只能在4S店代理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往往可选择的保险公司较少。
有投保经验的车主林先生说:“我刚买车的时候就是在4S店上的保险,当时对车险一无所知,又懒得去了解,所以就连购车一起交给4S店办齐了。反正是第一年上车险,因为不了解,多花点钱也认了。”
交强险必须购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由于新车大多对应的驾驶员是新手,出险率比较高,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提供给新车很大折扣。但对于从事医生、记者、银行员工、公务员等职业的特定工作人员,保险公司认为他们的出险率会低于普通的购车人,所以也会有...
查看全文>> 理赔有了“时间表”
“投保时,千好万好;理赔时,千拖万拖”———车险理赔拖沓是业内一大积弊。
新《保险法》以“车主”本位,首次对车险理赔“计时”,意味着,10月1日开始,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将驶上“快车道”。
案例:周先生在路上与人发生碰撞。然而在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时,周先生感到被“踢皮球”。保险公司除让他出具事故认定书、维修清单、车主资料等各种材料,还三天两头要求周先生补充材料。周先生折腾2个月,才获得赔偿。
新法解读:新《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
查看全文>> )“逃离”的理解 条款约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案例一:A驾驶机动车赶往机场途中,将停驶在路边的车辆京XY刮蹭,导致两车损坏,因A着急送车上人去赶航班,而京XY车上无人,因此,A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驾车离开现场,送完人后回到出事地点,京XY车主也在,随后,A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以该条款拒赔,被法院以无主观故意判保险公司败诉; 案例二:B驾驶机动车将行...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5日
机动车保险经典方案让车主“多省15%” 很多车主在投保车险时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难题:本来自己也“不差钱”,可就是苦于没有合适的机动车保险方案,就算投保全险也还是会遇到保障不足的问题。平安网上车险根据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组建合适的机动车保险方案,得到了车主们的一致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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