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即时生效”的车险保单不能赔?

 所属分类:  2013-5-15 21:24:20    加入收藏

严先生在购买马6新车的当天发生交通事故,3个月后人保告知拒赔之事。严先生想不通:为什么“即时生效”的保单不能赔?既然未生效,客服在接到事故电话时,为何不及时告知?即便“拒赔”,人保就应该在规定的相关工作日内告知,为何一直要拖到3个月后?

出单员未及时告知?

昨天,记者联系了人保杭州分公司理赔部徐灵经理,她说,人保已经在1月8日书面告知严先生本人,该事故无法理赔,主要原因是出险时间不在保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理赔部门无法履行保单合同。

根据人保的说法,严先生保单的生成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下午3:15,保单生效时间下午4点整;而交警接警时间为当天下午3:53,人保受 理时间是下午3:55,离保单生效时间刚好差5分钟。“其实按照规定,即使是差1分钟,我们也是无法理赔的。”人保客服说。

对此,严先生表示,对于人保理赔部的说法,无法接受。“因为一开始出单员就告知,保险是即时生效的,我才把车开出去。”严先生说。

记 者联系了当时为严先生办理保险的出单员周广宇,周说,因为严先生办理的保险已经过去3个多月,有些记不大清楚,至于签订保单的程序,他们都是按人保的相关规定流程办理的,对于保单的生效时间,也是事先明确告知了客户,客户签字确认并交付保单。不过,严先生当时并不在现场,保单是由其朋友张某代签的。

人保杭州分公司承保部一位姓王的总助说,作为消费者,她理解严先生当时的心情,买新车需要签字的合同很多,保险合同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至于出单员,她仔细询问过,出单员表示是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办理保险合同。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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