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被追尾 保险公司是否买单

 所属分类:  2013-5-17 13:38:50    加入收藏

年末,各种应酬多起来,一些因醉酒驾车而导致的理赔纠纷也多起来。上周,车主周先生在城南陪客户吃完饭后,驾车回家被另一辆车追尾,造成两车共计2万元的车辆损失。按照常规应是追尾方全责,但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周先生酒后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周先生投保了足额交强险、车损险和三者险,事故发生后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赔偿。不过保险公司经查实后,仅赔偿了维修费2100元。

专家点评

对于交强险以外的车损险赔付费用则由周先生自行承担,对方也将按照新交强险规定向周先生赔付交强险100元。这样,周先生自己要承担17900元的损失。当然,如果周先生没有酒后驾车,则所有责任都属于追尾方。

2013年3月3日

事故发生后停止使用车辆,等待定损
    事故发生后停止使用,等待定损 事件:梁先生在驾车上班途中撞到了马路中间的花基上,致使车辆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然后就将车开离了主干道以恢复交通。事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后,发现梁先生的车辆底盘受损,而由于梁先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又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发动机损失属于“扩大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只负责底盘受损等损失。 专家提醒:车险条款规定,当汽车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未经必要的修理就继续使用汽车,致使汽车损失扩大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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