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诫消费者,车险“多保”并不能“多赔”

 所属分类:  2013-5-18 10:39:14    加入收藏

日前,一起为车辆多处投保,以获取不义之财的保险骗赔案被识破。业内人士告诫消费者,车险“多保”并不能“多赔”,保险赔偿超过实际损失就属于“不当得利”。

   2003年12月,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一辆在该公司投保的丰田佳美轿车发生事故,请求派人现场查勘及核定损失。理赔人员多方调查发现,该车竟然在6家 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就该事故已经向其中5家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索赔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投保人以前也曾有 过类似骗保行为。目前,骗赔的保险赔款已经被追回。

  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财产不同于生命,损失一般都有价值可以衡量,保险公司 会根据损失的多少确定赔偿金额。如果获得的赔偿超过了实际损失,就是“不当得利”。如果为同一辆车在几家保险公司同时上了保险,出险时各家保险公司将分摊 赔偿金额,投保人获得的赔付总和不会超过实际的损失。这样一来,在几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时缴纳的保费中,有一部分就被浪费掉了。

  据 悉,为了防范类似风险,保险行业已经建立了风险客户信息库,将有虚报案件、虚增赔款额等骗赔行为的客户和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并在保险行业内实现了网上查 询。另外,保险行业还在构建保险理赔信息网,该网建成后可以完全实现保险行业理赔信息互通。一家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就会把这个信息加入理赔信息网,让 其它保险公司了解到,防止骗赔案件的发生。

2013年4月26日

车险骗保手法之一,扩大损失
    手法之一,扩大损失。有的车辆出险损失只有数百元,交给汽修厂后,他们派出精于此道的修理工夜晚将车开到易于造假的地段,摆上事先准备好的道具,把损坏的部件换上,然后人为制造撞车假象,再进行现场拍照,车险损失由数百元激增到数千元。有一位客户,原本车险损失2000元,可修理厂的人告诉他能把不属于保险事故的部件同时更换,该客户贪图小利就同意了,结果几天后得到一辆修复完好的车,而2000元的车损变成5000余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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