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确定车险的赔偿权利人,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不赔偿?

 所属分类:  2013-5-18 11:10:49    加入收藏

2009年10月1日,符某驾驶某商贸公司的一辆轿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无名氏”被撞,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符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无名氏”负次要责任。后交警部门向车主代收事故赔偿款18万元,其中,11万元由交强险支付,剩下7万元,因商贸公司已为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对于是否应赔付,双方意见不一,商贸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付。

保险公司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本案中死者为“无名氏”,身份不明,且无法确认赔偿权利人,因此保险公司不应赔付。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条款中没有“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等约定,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无名氏”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后向交警部门支付“无名氏”赔偿款18万元的行为,应认定为其在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承担了赔偿责任,且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是交强险11万元之外的份额,被告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2013年4月8日

12个省开始实行交强险计算“双挂钩”制度
    交强险的收费标准   交强险价格=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投保交强险多少钱:私家车6座以下950元,6座以上为1100元。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合浮动制度。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按照交强险条例全文,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即由保险公司赔偿给案例中的王某,而肇事司机李某的损失得自行负责。至于赔偿额度,在交强险条例全文中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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