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寿险业积极转变监管理念,提高执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积极转变监管理念,提高执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全面落实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保监会对此项工作制定了“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原则,并初步确定了发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思路。2004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中国保监会按照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的思路,已经在黑龙江、吉林、上海、新疆、内蒙古、湖南、四川、江苏、辽宁等地全面推进农业保险五种模式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五种模式的试点分别尼批准设立上海、吉林、黑龙江三省市的3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在四川、江苏、湖南等地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商业保险公司在吉林、新疆等地自主经营农险业务,商业保险公司在新疆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经营行业性农险业务;外资保险公司开展农村一揽子保险。目前在各地开展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得到有关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保险公司方面,中国人保公司、中华联合公司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中国再保险公司与多家农业保险公司签定了农业再保险支持方案。总体来看,2004年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数、投保面积、投保险种、投保金额均较2003年有所增加,这为解决“三农”问题探索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大力推动责任保险发展。我们在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市场基本情况、摸清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发展责任保险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等。目前,北京、深圳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已经启动,重庆、湖北、安徽、广东、河南、浙江等地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推动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以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改革为核心,继续深化车险制度改革。2004年对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原则、责任限额、条款费率等方面制定了基本原则,并征询了保险公司的意见。我们还完成了强制三者险保险标志、保险单证及其管理办法的制定,初步完成了强制三者险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制定等多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顺利实施,保证车险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和保监局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管方式创新,提升车险经营管理水平。我们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保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车险信息平台,实现保险业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数据共享。目前,北京、上海已率先建立并启动了车险数据信息平台。这些做法对指导各地保监局提升和转变监管服务理念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积极推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在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同时,我们注意对新产品开发进行指导和指引。2004年7月召开了非寿险投资储蓄型保险产品创新国际研讨会,会议旨在引导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借鉴日本、韩国发展新型非寿险保险产品的经验,引导保险公司开发有中国特色的新型非寿险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研究。2004年5月,针对中央多项宏观调控和财政金融政策的相继出台,为防止利率波动对新型非寿险保险产品产生冲击,中国保监会及时对公司保险产品进行风险提示,鼓励和指导公司开发利率联动型产品,有效化解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