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中的一些条款值得广大的投保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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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0 21: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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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今年10月正式施行的新《保险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对时间的限制,在理赔环节设置了一系列的时限要求,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效率,使消费者对理赔进程拥有知情权。
新《保险法》对于理赔时限的要求可以通过简单的数字来展示:1、3、10、30、60。
“1”即为“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新《保险法》规定,当被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等补充提供,从而规避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拖延理赔的情况。
“3”和“10”分别为“如果拒赔,3天内发出通知书”和“确认理赔,10天内支付赔款”。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如果明确认定属于理赔范围的,必须在赔付协议达成后
适合老车手:只买交强险
(一)险种简介:交强险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指定必须购买的险种,根据国家规定,如果事故中造成对方伤残或死亡,交强险最高只能赔付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万元,这总共才12万元。另外,给对方车辆造成损失,最高才赔付2000元。如果事故较小,交强险还能抵挡,如果遇到大事故就麻烦了。
(二)省钱秘笈:第一次买交强险需要950元,如果一年内没有出过险,则第二年可以减免10%,即855元,如果三年内没有出过险,则从第四年开始只要交665元就行了,虽然是必须买的险种,但是不会对...
查看全文>>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在于为被保险人转嫁责任风险,并为受害人提供及时、可靠的物质救济。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醉酒等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的“财产损失”仅限于物质性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失、财物损失等。而本案中,阿娟申请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而非物质性财产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不能免责。而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投保人在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第三者人身或...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投保的车辆被盗抢 保险公司为何拒赔 6月初,家住仓山区的郝先生花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交车款时为新车投了全车盗抢险、车辆碰撞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当即向保险公司交齐了保险费,办妥了投保手续。适逢周末,郝先生没办法给车子上牌。结果,第二天大清早,郝先生下楼发现原本停在小区附近路边的爱车不见了。
结果:车牌还没拿到,车就丢了,这让郝先生非常懊恼。想着好在有保险,损失还能挽回来。然而,当郝先生拿着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得到的却是一纸“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约定了盗抢险自上牌之日起生效
保险公司的...
查看全文>> “减轻”一词屡遭误解
机动车无责不必全赔
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但有人认为这是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责全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说,这个条文的写法是典型的过错推定写法,先假定机动车一方有错,但是机动车一方证明自己没有错,而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错,将“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误解的地方就在于减轻两个字。减轻的含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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