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族另类车险之三:“搭配”销售巧妙获利

 所属分类:  2013-5-22 22:36:54    加入收藏
另类车险之三:“搭配”销售巧妙获利

   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让自己公司获取更大的利益,本来可以单独出售的车险,却有意把某些险种捆绑起来,并稍微对该捆绑保险的价格优惠一些,让客户动心。比如 保险公司把车辆险中的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等捆绑起来作为自己公司的车辆基本险来进行销售,这样一来,本来投保人有些捆绑销售中的某个车险险种根本不需 要买,但由于捆绑销售,价格相对便宜一些,投保人很容易在不太知情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就买了下来。保险公司的巧妙伎俩让自己赚了钱,投保者却无端地受了 害。

2013年3月22日

双方事故:自己全责?双方全责?
     如果是双方事故的话,我们在跟别人争执不下的时候,我们是争取自己全责,或者是双方全责,哪一个更有利一点呢?就此问题专家的建议是最好是一方全责。如果是30%和70%,两个保险公司会互相计算。那么对于双方事故是否需要去双方的保险公司呢?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的规定是去肇事一方。他们保险公司会有一个结算。而且牵扯到交强险里面,因为交强险是保对方的。那么今后不管什么样的情况,都不需要去两家保险公司,去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就可以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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