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实际投保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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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3 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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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保需注意:
(1)交强险:必须买
这是法律条款有明文规定的。其他就是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价格差异不大。据悉,交强险包含三项,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出了事故,投保人可享受以上最高保额。
(2)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多买根据现在实际情况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交强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往往只买最高5万元的保额。我们的建议是,在此项保额上,投保人尽量投10万元的保额。理由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保额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因事故致人伤残以后,保额低了的话,投保人可能会出更多的钱。
(3)车损险:不能省
任何车主驾车,都不敢保证车辆不出事故,即使自己不出,也难免会遇上因他人或自然现象而引发的车辆损失。车主这个钱不能省。
(4)玻璃险:高档车可考虑
除了以上这些险种是有车一族必备之外,余下就是根据个人收益选择相关附加险。
玻璃险可买可不买。目前车主用车主要集中在10万元左右的经济型车,且玻璃破损的概率相对较小,一般的汽车玻璃价格,车主还可自己承担(大致价格在700元左右)。如果是高档豪华车,该险种可适当考虑。
(5)自燃险:老车需注意
投保人可根据自己车辆的使用情况,最后决定是否投保。性能较好的新车,发生汽车自燃的现象交少;而那些行驶里程多,时间长的车辆最好花钱买个安全。
(6)其它险种:老司机不必考虑
附加要根据投保人用车的环境来定,例如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按5座标准)等,如是老司机,且停放车辆比较安全,投保人可适当免去这笔费用。
服务创新不够。保险中介的知识应高于保险公司员工,消费成熟度高于用户。但因为汽车保险中介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远未达到这项要求,许多国外已有的服务内容,特别是汽车保险风险控制的服务,都还未提供.更难以开展服务创新活动。...
查看全文>> 保险公司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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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正确认识保险公司赔偿的责任性质、归责原则基础以及免责事由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前提和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意义上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有类似规定,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即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情形外,机动车一方都应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只能作为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因素。而且保...
查看全文>> 勿先修理再索赔
有的车主在出险后,会直接对车辆进行修理,然后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保险公司对修理项目和数额提出异议,导致被保险人要自行承担一部分修理费用。
车险出险理赔定损争议往往聚焦在维修方面,除了投保人和定损员认定的修理价格不一外,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对个别零件是修理还是更换上意见不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以修复为主。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在修理之前事先确定修理的方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查看全文>> 设不可抗辩条款
此前,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在明知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却同意承保,等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又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有时还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对此,新《保险法》提出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并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
同时,保险公司从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将失去解除权。保险专家指出,这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及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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