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购买改革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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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6 2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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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改革在即
除外责任将获赔,或有附加险捆绑主险销售风险
保监会此次发布“通知”提出,符合条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其条件为: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连续三年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且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上年度承保辆数达30万辆以上,以及其他条件。
对于此次车险改革,中央财经学院保险系主任郝演苏称,因为还没有正式出台,不便多言,但他表示,车险费率市场化,将加速车险市场竞争,最终使消费者受益。
保险公司自行拟订商业车险费率,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
有市场人士认为,一旦保险公司自定商业车险费率,市场上或将出现更多优惠的车险产品。在这种竞争下,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颇显劣势。不过,消费者将受惠。
而在保监会“通知”征求意见结束不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即于10月21日前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条款”将此前的附加险包括“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纳入主险。
一位南方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一旦“条款”正式出台,像这样的除外责任,车主就可能获赔。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质疑,此举或将附加险捆绑主险销售给消费者。
2013年3月15日
平安保险人身伤亡责任险合同解除与变更 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
查看全文>>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1、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保额如何确定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
查看全文>> 客户报怨理赔“难”,主要反映在理赔手续繁杂、定价不准、让客户多跑路,领到赔款慢等等方面。针对这些情况,阳光产险首次提出“闪赔”的服务新概念,把打造理赔最快的保险公司作为理赔文化的愿景,采取有效措施向“理赔难”问题开刀。
阳光车险相关人士表示,“阳光e车险”客户,专享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如有延时,将对阳光产险执行实际赔款金额的100倍罚息。阳光“闪赔”服务标准在启动之初,为检验其流程标准有效性,先在网销客户中试运行。目前,这项服务标准已逐渐在车险理赔服务中全...
查看全文>> 投保车险要足额。保险专家表示,对于车险,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有的车主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这样的确可以为投保人节省一些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车主就得不到足额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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